今(2)日凌晨近3點,在新北市新莊區發生一起火警,現場為6層樓公寓,造成隔壁套房的37歲吳男嗆傷、32歲吳女當場失去呼吸心跳,正在醫院治療當中,事後一名24歲的曾姓男子到派出所報案,表示「家中起火」,警方認出曾男因涉嫌縱火未出庭,警方持拘票,將曾男拘提到案。
這起案件發生在新莊區民本街上,現場為6層樓公寓,起火點在12號4樓第3室,波及隔壁房間的一對男女住戶,案發後約5分鐘後,曾男先男扮女裝,再請路上一名不認識的機車騎士載其前往派出所,於是曾男到光華派出所向員警表示家中起火,警方發現,男子精神恍惚尚無法完整陳述,但認出他去年12月因公共危險案件(縱火案)未出庭,因此持新北地檢核發的拘票,將曾男拘提到案。
這起嚴重的火災,雖然迅速被撲滅,釀成隔壁套房住戶吳男嗆傷,所幸意識還清醒,但另一名吳女當場失去呼吸心跳,所幸經送醫後,有恢復生命跡象,意識尚不清醒,持續搶救中,詳細的案發經過,交由火調科人員進一步釐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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