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國道發生追撞事故,原以為是普通的車禍,不料卻有駕駛人因為肚子餓吃了一個飯糰,竟變成「酒駕」事故,讓他大聲喊冤,表示從不喝酒,並認為是飯糰惹的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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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(9)月13日下午14時00分,國道1號北向33.8公里五股路段,發生3台車的追撞事故,陳姓男子駕駛的車輛與其他2車發生碰撞,車禍後因為肚子餓,在警方同意下,跑去超商買了2個三角飯糰以及手卷吃,結果吃飽後酒測值竟高達0.24直接變成酒駕。由於自己平常不喝酒,所以不斷喊冤,認為問題出在飯糰上。
第一公路警察大隊表示,當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範第15點第1項第2款:「有疑似酒後駕駛…,或當事人現場要求者,應即對各造駕駛人實施檢測」,警方酒測前有詢問陳男是否有食用含有酒精的食物,對方回覆只吃了御飯糰,隨即測得酒精濃度0.24MG/L,事後陳男同行友人拿著御飯糰的包裝紙告知員警,該成分內含有酒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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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照取締酒駕程序,遇受測者不告知該結束時間或距該結束時間未達15分鐘者,告知其可於漱口或距該結束時間十五分鐘後進行檢測;有請求漱口者,提供漱口」。但當下陳男僅告知有食用御飯糰,並未請求漱口,員警才實施酒測,程序並無違誤。
警方也回應,有關駕駛人酒精濃度完成檢測後,不得實施第二次檢測,該案當事人食用御飯糰是否影響酒測值,本大隊已將相關事證移請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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