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市一名小客車駕駛,遭到一名公車司機追撞,雖然雙方沒有大礙,但司機卻要求私下和解,一問之下,原來客運業者因為事故比例太高,居然沒有業者願意承保他們的第三責任險,而公路局表示,雖然公路法沒有強制要保第三責任險,但車禍比例太高,還是會影響每年的補助額度。
車身一陣晃動,而透過後面的行車紀錄器,原來遭一輛公車直接撞上,還好及時煞住,沒有波及到前方車輛。
高市苓雅交通分隊長潘益正:「初步分析事故原因為,曾男(公車司機)未注意車前狀況,致事故發生。」
客運業者:「長期以來我們累積的事故率,有比較高一點,所以保險公司認為說,他保我們的第三責任險,他不合(划)算呀。」
原來高雄這間客運,車禍事故太多,連保險公司都不願承保第三責任險,因此遇到一些狀況,有些司機還得自掏腰包,甚至私下和解,選擇不要出險。
非當事司機:「如果說金額不大的情況下,那司機可能他就自己處理,你讓公司理賠的話,會有出險的問題。」
交通局表示,根據公路法,大眾運輸工具,都要投保強制險及乘客險,但對於第三責任險並沒有特別要求,只是根據雙方差別,強制險只有傷殘、死亡以及住院理賠,而第三責任險除了上述內容,還多了財損、工作損失及精神賠償,而且強制險額度有限,第三責任險理賠較多,因此遇到這種情況,雖然公司對於多出來的理賠仍會補助,但不管如何,司機只能自求多福,小心再小心來降低意外產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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