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歲多男童剴剴(化名)去年底疑遭保母姊妹檔劉彩萱、劉若琳凌虐致死,檢方4月起訴,將案件交由國民法官專庭。不過,姊妹檔的律師團聲請不行國民法官審判,台北地院今(25)日下午開庭,提訊在押中劉姓保母姊妹檔出庭,法官庭末諭知候核辦。
台北地院國民法官專庭外下午聚集抗議民眾,見囚車抵達,劉彩萱、劉若琳姊妹在法警戒護下送進法庭時,抗議民眾大喊「惡魔保母、殺幼童唯一死刑」。
中華民國兒童權益促進協會創會理事長王薇君2011年間,因姪子王昊遭灌毒致死,自此持續關注司法與兒權議題。
王薇君今天也來關心此案,她稱「這叫殺人、這叫謀殺」,強調12年來她協助過這麼多小孩,但國家好像看不見孩子的處境,從不認為會致孩子於死的兇殘手段叫殺人,只覺得是過失傷害致死。她也說,希望大法官不要極盡能事為兇手找理由。
劉家姊妹檔開庭時都透過律師否認犯罪,律師團還以柯文哲案為例,諷刺北檢在另一案示範偵查不公開的重要性,偵查期間洩密媒體做出偏頗報導,污染國民法官心證,請求不採行國民法官參與審判,且準備程序不應公開。
妹妹劉若琳當庭向法官聲稱,她陳述的時候沒有律師,檢察官一直罵她、攻擊她,她很無助,主張她偵查中的供述並非出於自由意志,是遭檢方不正當方式訊問,聲請勘驗偵查庭錄音錄影。
對此,公訴檢察官駁斥,劉若琳根本沒有自白犯罪,筆錄也沒有記載她承認犯罪,偵查檢察官哪來的「不正訊問」?如果有違背她的自由意志,起訴書應該會記載她認罪才對,法院沒必要浪費時間勘驗偵查庭錄音。
公訴檢察官也說,剴剴案是因某議員先開記者會而曝光,時間點是在相驗遺體後一段時間媒體才知道,沒有檢方洩密的問題,且國民法官有相當素質,不會受媒體報導影響;劉若琳僅一次應訊沒律師,因當時律師解除委任,檢方還給她4小時找新律師,最後是因劉女說不用律師。庭末法官諭知候核辦。
檢方調查,劉姓保母姊妹檔均為專業保母,經由兒福聯盟媒介,自2023年9月1日起,全日照護被害人即劉姓男童。期間,劉姓保母姊妹檔涉以繩索、布條,綑綁男童四肢、頭部、甚至將遭綑綁的被害人塞入水桶內,又命令男童裸體躺在地上、在陽台、角落罰站到睡著,如遇男童哭鬧,姊妹檔即腳踹、毆打,大聲斥喝或辱罵,或從背後推男童撞牆。
檢方查出,劉彩萱將冰箱廚餘等不新鮮的食物,打成泥狀餵食男童,一天只提供一餐,導致男童長期營養不良、缺血而身體衰弱,並感染肺炎。
直到2023年12月24日凌晨,劉彩萱發現男童已無意識,始將被害人送醫,但最終仍死亡。檢方依《刑法》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罪嫌、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》等罪嫌,起訴劉彩萱、劉若琳姊妹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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