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軍中服役十多年、位階為上士的已婚楊姓憲兵,在就讀空軍航空技術學院技術班期間,與同為已婚狀態的女同袍發展婚外情,雙方不正當的感情關係維持一年多後,因感情出現裂痕而由女方提出分手,未料心有不甘的楊男竟「私傳性影像」給女方丈夫逼宮;最終因犯行明確,被記過開除學籍的同時,刑事獲不起訴處分。楊男行政訴訟遭駁回,全案仍可上訴。
根據判決書內容,楊男過去就讀於空軍航空技術學院技術班時,不顧自身已婚身分,竟在2021年4月至2022年10月期間,與已婚的人妻同袍有不正當互動,不過這段關係維持了一年多後,女方就因雙方感情生變提出分手,引起楊男不滿。
理智斷線的楊男不滿被甩,竟在未經女方同意的情況下,找到對方丈夫的聯絡方式,並傳送「沒露出私密部位」的性影像挑釁;東窗事發後楊男也被校方依「男女不正常關係」、「校外違紀」等違規行為記過處分,並依陸海空軍懲罰法開除學籍。
然而偵查中就坦承知道女方已婚的楊男,在被記過、開除學籍後,嘗試提起訴願遭駁回,再透過行政訴訟主張「不知女方已婚」,認為自己傳送之影片內容未含有裸露、性行為畫面,認為自己沒有損害校譽,還被開除學籍有違比例原則。
對此校方搬出楊男「知道女方已婚」的供詞打臉,並將相關影像畫面提交檢方勘驗「屬性私密影像」,坐實男女雙方不正當關係明確,審酌楊男只因被分手就傳送私密影響,認為有損軍紀、記過等處分有據,刑事不予起訴,遂駁回楊男訴訟,全案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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