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南市東山區長呂煌男,12日深夜開公務車,撞倒一名機車騎士,卻肇事逃逸,騎士四肢、臉部多處擦挫傷,但區長卻是隔日下午、相隔13小時後才到派出所投案,他聲稱「當下不知道撞到人」,是返家發現車子有撞擊痕跡,也有「立即折返」但為時已晚。市府已介入調查,將調整區長職務。
救護車到場,有好幾位熱心民眾幫忙指引,天色暗還打開手電筒,騎士傷的不輕痛到爬不起身,而最先目擊的駕駛,發現在事發前,就是這輛白色車輛疾駛而過,結果警方追查發現車輛是東山區公所的公務車,駕駛疑似是東山區的區長。
白河分局東山分駐所長吳建華:「肇事車輛已逃逸,經積極調閱相關資料佐證,鎖定涉案車輛漏夜查緝。」
呂姓區長這個月12日,晚間11點多,開著區公所公務車,行經東山區南314線道,和機車擦撞,但區長有聽到聲音卻沒停下來察看,返家後發現車子有撞擊痕跡,區長聲稱當下就有緊急折返,但卻是在隔日下午2點多,才主動投案,已經相隔13小時,被質疑是否酒駕才逃離現場。
東山區長呂煌男:「我自己都接近快洗腎的人,我不可以喝酒。」
台南市長黃偉哲「其實我們是嚴令所有公務員,第一個不能酒駕,第二個不能肇逃,他有沒有酒駕我不知道,但是他有肇逃他自己承認了。」
區長強調自己身體狀況不佳,絕對沒有酒駕,肇事隔天他投案,更自請處分,也強調後續會盡力彌補傷者,但身為區長沒有以身作則,還肇事逃逸,市府16日會召開內部會議,在懲處出爐前會先調整職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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