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京華城案是否涉嫌違背職務收賄罪,關鍵破口之一很可能是他的妻子陳佩琪,本刊日前踢爆陳利用ATM(自動櫃員機)存款上百萬元不明資金,事後她對外解釋是手尾錢等,但根據檢廉勾稽,陳利用ATM存款逾60次、金額高達619萬元。
陳佩琪的ATM存錢行為,集中在京華城便當會及柯文哲與沈慶京見面後,2個關鍵時間點她都密集拿著現鈔存進自己及長子柯傅堯、長女柯傅蓉、次女柯傅瑄3名子女的帳戶,並在接受偵訊時4度翻供,先說是柯文哲的稿費,又說是民眾捐的選舉經費、小孩壓歲錢,最後才說是母親帳戶裡的錢,恐有替柯文哲處理不明資金、製造資金來源斷點,涉及洗錢罪之嫌。
檢廉懷疑,陳佩琪分散存入自己與3名子女逾619萬元,恐與京華城容積率由392%增加至560%及後來的840%二階段賄款有關,若查證屬實,陳佩琪與3子女恐遭列洗錢罪被告。
檢廉發現,柯家收入扣除薪水及演講、稿費、版稅,仍有約700萬元收支不符,一開始僅發現陳佩琪以ATM分次存款上百萬元,經擴大清查,才發現共存入600多萬元,她第一階段密集存款是在2020年3月10日至4月14日,也就是柯文哲與應曉薇便當會討論京華城容積率是否要增為560%的當天開始存,金額共157萬3,000元,分別存入自己及3名子女帳戶;第二階段則在京華城容積率確定為840%後,共分多次存了462萬6,000元。
本刊調查,陳佩琪以ATM存現金的舉動,已被檢廉視為全案的重要破口,若這619餘萬元是來自沈慶京的賄賂,柯文哲即會由目前本刑5年以上的圖利罪,轉變成刑責10年至無期徒刑的違背職務收賄罪,陳佩琪若有參與其中,恐將成為貪汙共犯,但若她僅是單純幫柯藏匿不法所得或掩飾不法所得來源,則涉及《洗錢防制法》第19條洗錢罪,因金額未破億元,最重判5年,若認罪還可獲緩刑。
面對這場風暴,陳已向台北市聯合醫院請假到9月27日退休,如今,她雖提出ATM小額理財說法,金流來源卻仍難釐清,究竟是涉及逃漏所得稅或贈與稅?還是涉洗錢罪或違反《政治獻金法》?或規避財產申報?與子女能否全身而退?檢廉很快會給出答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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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未經判決確定,應推定為無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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