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一名21歲呂姓女子2022年12月某日下午先是在小吃店飲酒,隨後返回住處續攤,當天傍晚竟直接騎車載著林姓友人外出,並在行經觀音區時自撞路樹及對向車,造成2人當場雙雙噴飛,後座林姓友人因頭部重創宣告不治。桃園地檢署偵結後,依公共危險罪將呂女起訴,最重可處10年以下徒刑,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,全案將由國民法官法庭審理。
起訴書指出,21歲呂女2022年12月8日下午先是在新屋區某小吃店飲酒,隨後返回觀音區租處續攤,到了傍晚6點竟騎車載著林姓友人外出,且當時呂女並無普通重型機車駕照。當晚,2人行經觀音區新華路二段時,因呂女酒後反應力及注意力下降,加上下雨路面濕滑,導致失控自撞路樹後,又迎面撞擊左前方對向汽車,2人當場噴飛,而林姓友人則因頭部重創,送醫後宣告不治。
事後,大園警分局交通分隊據報到場處理,經酒測後呂女酒測值高達0.45毫克,訊後隨即移送偵辦,檢方認為呂女涉犯公共危險酒後駕駛致人於死罪,偵結並依《刑法》及《國民法官法》起訴,最重可處10年以下徒刑,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,全案將由國民法官法庭審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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