墾丁沙灘插陽傘佔位及雜物堆放的情況屢遭遊客詬病,對此,相關局處開始強力出手整治墾丁陽傘亂象。但實際上,墾管處在112年將沙灘分為A、B、C三區,並與業者簽訂契約,年繳租金後,可在其規定分區插傘營業,負責沙灘清潔維護。如今陽傘亂象遭炎上,業者也無奈跳出喊冤,之前依照墾管處規定簽約,現在改善後卻無法維持生計了,喊話網友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,希望「將心比心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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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灣業者接受《TVBS新聞網》的訪問,他們表示,在這邊營業的大多為弱勢,都是依照合約繳費並於規定處營業;但自陽傘議題興起後,生計已經嚴重受到影響。業者說明,現在網路上許多酸民,嫌棄椅子很醜、陽傘不美觀,留言風向更是開始要求沙灘上必須完全乾淨,即便是開放營業區也不能有陽傘排列,希望風景比照國外沙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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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業者感嘆,當地確實有「老鼠屎」店家,但墾管處有任何指示都會配合,現在陽傘爭議導致無法負擔家計,還遭政府、酸民的雙面夾擊,喊話「將心比心」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。
對此墾管處回應,陽傘出租為在地居民生持生計,以及遊客遮陽需求所出現之行業,由來已久。112年起已將沙灘分為A、B、C三區,於112年8月簽訂契約,並經法院公證。但自從陽傘議題興起後,墾管處規定,不論定位或營業用之傘枝,契約亦有規定間距2.5公尺,須直線排列,每6頂傘至少保留3公尺通道以供通行,拖曳車通行通道則為10公尺。
另針對墾丁沙灘亂插陽傘亂象,已採取每日多次不定期巡查方式,一旦查獲業者違規立即開罰;並且要求業者在日落後必須拔除陽傘,不得留置沙灘。若違規會立即依據「南灣遊憩區沙灘經營遊憩活動須知」對業者開單扣點處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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