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欠繳73張罰單36萬多元! 台中市民廣場「違規攤商最大戶」終繳清

記者 洪彩綸 / 攝影 陳弘毅 報導
發佈時間:2024/09/02 13:36
最後更新時間:2024/09/02 14:22

台中市民廣場禁止擺攤,但一到假日就有攤商到這裡賣氣球玩具等,建設局對違規攤商開罰他們卻不怕,只因名下沒有不動產,認為不會被查封,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查出欠繳最大戶攤商,他名下有貨車和要販售的物品,直接找到他的住處,告訴對方,再不繳清73張罰單,就要查封貨車以及依法管收,他才火速繳清36萬多元。

圖/TVBS

 
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書記官vs.欠繳罰單劉姓男子:「你有欠罰單你知道嗎?」

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的書記官按了10幾次門鈴,終於把這名欠繳罰單的劉姓義務人喊出門。

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書記官vs.欠繳罰單劉姓男子:「先生你欠36萬多耶。」

 
劉姓男子,他是多次在台中市民廣場內違規擺攤的攤販,111年9月至今,被建設局開了73張罰單,金額從1200元到6千元不等,他卻根本不怕,因為只有子女名下才有不動產,結果成為累欠罰鍰金額最高的攤商,拒絕繳納,被列為首要執行目標。

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書記官vs.欠繳罰單劉姓男子:「法制局的跟建設局他們一同來他們要查封你的動產36萬(分期啦分期啦)分期要他們同意耶。」

本來還假意配合,結果卻趁機找朋友把他載走。

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主任執行官周隆光:「疑似趁機上廁所的時候聯絡他的朋友,他朋友去接應他的地方載他上車,他自己就跑了,他把他的財產移轉到他的家人名下,所以他已經明顯構成處分他可用執行的財產,我們的書記官就跟他說如果你今天沒有繳清的話,我們會依法將你『管收』。」

書記官再找上門,直接說要查封掛在他名下,實際給兒子使用的貨車以及他在賣的物品,他終於帶著36萬多元到執行署繳清罰鍰。

台中市政府針對違規處分大戶,依程序向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聲請強制執行積欠罰鍰。建設局統計,目前常態性在市民廣場違規擺攤的累犯一共有6名,截至8月底已經累積罰約123萬元。

以前這些攤商仗著,只要我名下沒財產,再多罰單也不怕,甚至侵門踏戶,把公園當自家倉庫,週五週六夜,還搭帳棚睡這裡,白天再繼續違規擺攤。

 
執行分署追到底,書記官更祭出再不繳,將向法院申請管收,終於嚴懲違法攤商。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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