柯文哲遭到聲押,檢方還同時提出「限制閱卷」,閱卷庭持續四十分鐘,讓五名律師當庭閱卷,而且只能挑重點做筆記,不能整份影印帶走。其他律師就解釋,通常是牽涉較廣的金融或組織犯罪,可能有祕密證人或其他事證,避免外洩,檢方就會列出理由,向法院請求。
正常來說若閱卷沒有限制,辯護人可以影印整套卷帶回去研究,而「限閱」則會對「內容」或「閱卷方法」加以限制,而這次檢方並未要求限制內容只限制閱覽方式,由檢方監控律師可以當場筆記挑重點抄,無時間限制但羈押庭結束後這份筆記也得交回。
記者 何冠毅:「會需要加以限制,就是因為卷中很可能有秘密證人名單,而檢方並不想在閱卷過程當中,將這份名單洩漏出去。」
律師李育昇(非本案律師):「例如說組織犯罪或者是金融犯罪,由於這個犯罪可能涉及不同犯罪事實,以及涉及到不同的多位的犯罪嫌疑人,在這種情況下,檢察官為了防止相關資料,其他被告其他的犯罪事實外洩,就有可能做限制閱卷的動作。」
當初鄭文燦涉貪就曾有過案外案,委任律師游琦俊在羈押庭攻防時,涉嫌把相關文件交給鄭文燦助理,結果涉犯洩密罪並列被告。
兩年前林秉樞施暴案,就曾因為限閱問題抗告成功而撤銷,這次檢方打出限閱牌,律師只能看不能整份帶走,防串供也防證據外洩。
《TVBS》新聞提醒您:
◎未經判決確定,應推定為無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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