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南一名繼父大壯(化名)與妻子、繼女小美(化名)同住一屋簷,但卻在某日趁著小美熟睡之際,用手搓揉、撫摸小美的屁股、私密處。當下小美其實已經醒了,但因為太害怕所以只能假裝自己睡著,直到8年後才將心中的秘密說出,最後大壯被依乘機猥褻罪,處有期徒刑6月,可易科罰金,緩刑兩年,全案仍可上訴。
根據判決書,大壯與妻子、小美同居在台南永康區的住處,在2016年6月中旬的凌晨3時許,以為小美已經熟睡,色慾薰心的他竟直接用手揉、撫摸小美的屁股還有私密處等部位,藉機猥褻得逞。
小美隱忍8年終於忍不住報警提告,案經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送辦,小美在偵查中坦言,當晚她其實已經醒了,只是因為太害怕,只能假裝睡著。
台南地院審酌大壯身為小美的繼父,竟為了滿足一時性慾,不顧小美感受,趁其熟睡時乘機猥褻,侵害對方身體自主權,造成小美心理上終身難以磨滅之陰影。但考量大壯在審理時坦承犯行,也與小美達成和解,取得對方原諒,最終依乘機猥褻罪,處有期徒刑6月,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,緩刑2年,全案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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