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南市一名6個月大男嬰於本月20日因不明原因突然昏迷,家屬緊急送醫,遭診斷出疑似腦出血,目前男嬰仍在加護病房搶救。不過好端端的嬰兒送到保母家卻無故昏迷,家屬想要釐清原因,向保母要求看監視器卻被拒絕。家屬懷疑男嬰遭虐,憤而前往警局報案,控訴保母虐待。案經檢警偵辦並向台南地院聲押葉姓保母,今(27)日以葉姓保母涉嫌重大,有湮滅、偽造、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,裁定羈押。
據了解,該名男嬰由領有合格保母執照40多歲葉女照顧,結果照顧不到一個月,於本月20日中午男嬰喝完牛奶後就出現異狀,保母立即叫救護車送醫,但男嬰到院後已陷入昏迷。父母緊急到院,發現男嬰疑似腦出血,目前還在加護病房急救中。不過好端端的將嬰兒送到保母家,現在卻無故昏迷,家屬想要釐清真相,要求保母提供監視器,卻遭到拒絕,只能向警方求助。
第三分局表示,依規定受理,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,已請搜索票,查扣監視器等相關證物,並完成保母等相關人員筆錄;不過男嬰身上並無外傷,社會局也已介入了解,因部分監視畫面有缺漏,目前正由檢警進一步釐偵辦,檢察官並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葉姓保母。
目前全案已進入司法調查程序,案經檢警調查,認為葉姓保母依檢方所附卷內事證,足認被告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、刑法第277條第1項之成年人意對兒童犯傷害罪、刑法第286條第5項、第286條第對於未滿7歲之人犯妨害幼童發育罪等罪嫌疑重大。
法官認為葉姓保母有事實有湮滅、偽造、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,非羈押羈押難以確保追訴、審判程序之順利進行,有羈押之必要,裁定羈押。
社會局表示,針對男嬰疑似遭虐事件,接獲通報後已立即指派社工人員了解幼童狀況及關懷家屬,同時聯繫警政及地檢署,亦會同居家托育中心至該托育人員家中聯合稽查,釐清案發過程並留取相關監視影像。後續該名托育人員如有違反兒少法第49條情事,社會局將依同法第97條裁處其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,並廢止其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證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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