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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我付出比較多」 大伯自認出錢蓋房要換田產

記者 吳淑萍 / 攝影 張崇閔 陳奇君 報導
發佈時間:2024/08/24 12:52
最後更新時間:2024/08/24 13:28

為了家產親情也不顧了。雲林這件家產紛爭,也並非家大業大,他們的家產,有1分多的農地,價值約200萬,還有案發現場的透天厝,是兩兄弟共同持有。大伯認為,房子是弟弟一家住,但是早年是自己出錢比較多,把家蓋了起來,要求田地交換透天厝的產權,兄弟多次因為這件事起衝突。

圖/TVBS


 
記者vs.嫌犯:「(你怎會對家人動手?財產分不夠嗎?)」

他是持刀砍傷弟媳和2名姪女的男子,殺人罪移送,不發一語。為了家產顧不得親情了。80多歲的老母親,行動不便,需要助行器,也有重聽,案發時他在住家樓上。

記者vs.阿嬤:「(昨天發生甚麼事?)我哪知道?(那是你大兒子嗎?)對(怎會這樣?)我怎知道?」

 
這戶張家,80多歲的阿嬤,和阿公有3名子女,阿公已經過世。長子在基隆做鐵工,長女沒有結婚,小兒子一家四口,2個女兒已經成年,母女三人被大伯砍傷。

他們的家產,有大1分多的農地,價值約200萬。還有案發現場的透天厝,是兩兄弟共同持有。

親友透漏,多年前已經分過家產,大伯獲得現金一百萬元,不過大伯認為弟弟現居住的老家是兩人共有,但是早年是自己出較多的錢將房子蓋好,所以要弟弟以近0.1公頃,價值大約200萬農地交換房子的所有權,兩人多次為此爭執。

鄰居:「他哥哥住基隆怎突然回來這樣,頭去撞到不知道是不是頭殼的問題。」

因為家產之爭,兄弟兩人,大哥變成嫌犯,弟弟的妻女都受傷,沒有贏家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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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遺產#土地#殺人罪#大伯#雲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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