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竹市長(已停職)高虹安涉貪一審被判有罪,同在2022年競選期間,旅美教授「翁達瑞」陳時奮指控高虹安論文涉抄遭提告誹謗;偵後不起訴,陳時奮反控誣告,台北地院今(21)日判處高虹安10月徒刑。律師葉慶元對此指出,司法穩定見解誣告要符合「1要件」,他說:「這份判決應該要好好拜讀一下」。
全案源自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間,陳時奮相繼在臉書發文質疑高虹安博士論文抄襲。同年8月,高女認聲譽受損提告加重誹謗,檢方偵後不起訴處分,陳男赴北院自訴高女誣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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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議庭認,高女明知博士論文有抄襲等情,當時逢競選期間怕影響選情,利用司法當作使批評者噤聲之工具,大張旗鼓按鈴申告受訪,其政治目的已達,又於偵查期間默默遞書狀減縮告訴範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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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陳時奮反控高虹安誣告,居然判刑十個月?」葉慶元在粉專對此表示,「依照司法穩定見解,誣告必須要『憑空捏造、虛構事實』耶!針對陳時奮不實指控提起誹謗告訴,變成『憑空捏造、虛構事實』?!這份判決應該要好好拜讀一下」,他還用hashtag(#,主題標籤)當藍筆寫,「司法遇到高虹安就轉彎」。
《TVBS》新聞提醒您:
◎未經判決確定,應推定為無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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