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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糾紛理論 鹽酥雞攤商暴怒 咆哮又砸店

記者 郭穎 / 攝影 林隆士 報導
發佈時間:2024/08/18 19:17
最後更新時間:2024/08/18 19:59

發生糾紛,砸店洩憤!新北市一名鹽酥雞攤商老闆娘,和其他攤商有糾紛,不只在店門口大聲咆哮,警察來了也不肯走、闖進店裡飆罵,被勸離後不甘心,半夜回到現場、拿酒瓶砸攤,附近居民說,她多次發生類似狀況,還打開瓦斯,造成恐慌。

圖/TVBS

 
在攤位前突然拍桌破口大罵,粉色上衣女子朝著裡頭的老闆不斷叫囂,持續超過十分鐘都不肯離開,警察都到了不只沒有冷靜下來,還越罵越激動甚至直接衝進去,被員警拉出來好不容易才把他勸離,原以為已經沒事,結果三個小時後店家打烊,他又出現在門口,這回拿起地上的酒瓶,朝攤位玻璃櫃用力砸,一連扔了四次整個玻璃都砸破。

事發在新北市中和,南勢角興南夜市,動手的女子是鹽酥雞攤老闆,附近民眾提到她,都有印象。

知情民眾(變音處理):「之前(攤位)是放在外面啊,她就半夜給人家來,半夜給人家砸啊,其實也完全沒有,就是她個人的問題,私人的恩怨跟金錢沒有、跟錢沒有關係、完全沒有。」

 
動手的是47歲許姓女子,和隔兩間攤位的45歲邱姓攤商,疑似有發生糾紛溝通沒結果,邱姓女子多次上門理論,當天更是大聲辱罵動手砸攤,員警已經多次到場處理,事後鹽酥雞攤搬到隔壁巷子,卻還是發生類似狀況。

知情民眾(變音處理):「(開瓦斯)好幾次啊問119就知道了,我知道好像是2次啦,她自己打119啊,(平常)她也會做一些愛心便當給人家吃啊。」

附近居民說女子,情緒不好時才會出現激烈行為,受害的攤商事後提告,她到案時說自己是心情不好,才會動手搞破壞,雖然這樣的行為,受害店家無法用惡鄰條款,要求對方搬離,但擅自闖進店家就已經違法。

非本案律師黃鈺書:「若是有人未經同意而進入店面討債,則不適用惡鄰條款,但可能會涉及刑法第306條的,無故侵入住居罪。」

事後這名女攤商,也已經退出撤離南勢角商圈,紛爭暫時落幕,附近店家和居民,恐怕也能鬆口氣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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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
◎反霸凌專線:1953
◎法律扶助基金會:(02)412-8518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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