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就讀國小2年級的女學生,在與同學玩交換秘密遊戲時,驚聞女同學曾遭親舅舅強逼「含鳥」,女童隨即向學校老師揭露此事。學校獲知後,立即依法通報性侵害案件。涉案舅舅到案後雖矢口否認犯行,但新北地院法官考量女童陳述受害過程清楚且並無誣陷動機,日前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,判處有期徒刑7年10月,全案仍可上訴。
判決書指出,受害女童於2020年6歲時,就讀新北市一所幼兒園大班,當時與外公、外婆和白天在飲料店打工、晚上讀大學夜間部的舅舅同住。某日夏天,舅舅說要帶女童到山上找外公,途中舅舅以如廁為由離開,回來時竟沒穿褲子,並趁四下無人之際,強迫女童為他口交。女童覺得「真的很噁心」,掙扎後獨自跑回家。事後舅舅還要女童不可對外述說,並承諾會買糖果給她吃,隔沒幾天,舅舅真的買了糖果給女童。
由於女童的單親父親長期在外地工作,幼兒園畢業後將女童送至在台中工作的女友幫忙照顧。女童轉學至台中就讀小學後,藉由與班上女同學交新朋友,在玩交換秘密遊戲時,才讓這起性侵案件曝光。
儘管涉案舅舅到案後矢口否認犯行,但新北地院法官認為,女童在事隔2年及2年半後,於警詢及檢方偵查時,仍能清楚陳述受害過程,且並無誣陷舅舅的動機,因此採信女童證詞,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,判處舅舅7年10月有期徒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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