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「五億高中生」命案至今延燒一年多,夏姓配偶遭控涉嫌偽造文書,一審宣判於6月28日上午11點公布,法官認為夏男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罪,處有期徒刑1年6月;另外,民事訴訟部分,於今(13)日上午9點30分進行審理,不過今日除了賴母、夏男有請律師出席,還冒出第三方(賴生同父異母的兄姊)參戰,總共三方到場,因此今天此案並未審結,下一次開庭訂在10月底舉行。律師受訪時表示,若賴母「沒有取得台灣籍」的身分,加上賴小弟有被他「實際上的生父認領」(原是阿公),兄弟姊妹是可以繼承的。
律師陳頂新說明,若賴母「沒有取得台灣籍」的身分,就是以中國籍的身分,依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》,就是只能繼承200萬,因目前賴小弟有被他「實際上的生父認領」(原是阿公),在法律上就有親子關係,兄弟姊妹是可以繼承的,賴小弟就是同父異母的子女,也就是賴小弟的兄弟姊妹們,就是5億扣掉200萬,剩下的4億9800萬分給4位兄弟姊妹,另外,生父才可以「認領」,實際上有血緣關係的。
若是賴母拿到台灣籍的身分,假設賴小弟與夏男的婚姻關係是無效的,陳頂新說,形同賴小弟沒有配偶,所以賴母可以全額繼承5億;但如果婚姻關係是有效的,且沒有「剩餘財產分配」的問題(結婚後到婚姻關係結束後),配偶跟賴母基本上都可平分5億財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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