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竹市一名劉姓診所醫師被控向死者家屬收費,替死因不明的死者開立內容不實的死亡證明書。新竹地方法院依《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》罪,判處劉姓醫師拘役100天,並沒收其犯罪所得,全案仍可上訴。
檢方調查,身為某診所負責人、衛福部核准執業的家庭科醫師劉姓醫師,在前年6月及去年9月分別為2名死因不明的死者開立不實死亡證明書,並向家屬收取金額4000至4500元不等的費用。然而,依規定遇有非病死或可疑為非病死者,應由警察機關報驗,再由地檢署檢察官督同法醫相驗後製發相驗屍體證明書,而非由醫師開立死亡證明書。
劉姓醫師明知卻仍違反規定,先後在3起案例中開立內容不實的死亡證明書,分別是徐姓男子跌倒受傷、彭姓男子摔倒腦出血及王姓男子跌倒撞到腦部,皆因意外不治。法官認為,劉姓醫師的做法不僅損害死者家屬權益,也影響檢察機關對非病死案件相驗的正確性,已構成《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》。
新竹地方法院表示,劉姓醫師犯《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》罪,判處拘役100天,得易科罰金,另也沒收其犯罪所得,全案仍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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