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拳擊賽鬧人命 27歲選手腦死 母淚灑法庭

記者 李潔 / 攝影 王華麟 報導
發佈時間:2024/08/12 18:52
最後更新時間:2024/08/12 18:52

新北市一名男子之前參加一場拳擊賽,沒想到上場兩分鐘,身體開始不舒服,事後送醫,被判定腦死,檢警查出,比賽當天,現場沒有醫護人員在場,認定主辦單位有過失,事後將負責人起訴,死者母親開庭時,淚崩指控,負責人任憑這一切,甚至連一句道歉也沒有,毫無誠意。

穿淺色襯衫的男子,是拳擊俱樂部的館長丁姓負責人,前年七月在新北市新店舉辦一場比賽卻鬧出人命,年僅27歲的胡姓男子被判定腦死,檢警認定對手徐姓拳擊手還有裁判沒有過失,但拳擊俱樂部丁姓館長事後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。

 

拳擊俱樂部丁姓負責人vs.記者:「你覺得起訴過失致死,你可以接受嗎,當初為什麼比賽的時候,沒有設置醫護人員。」

來到北院開庭,拳擊俱樂部丁姓負責人不發一語,另一邊,死者的母親淚灑法庭。

死者母親:「當下我接到電話的時候,我趕到醫院,醫生跟我講說他也救不回了,因為他顱內出血太嚴重,大腦都位移了,救不回了,我懇求醫生,可不可以救救我的孩子,因為他才27歲。」
 

綁著馬尾的母親,哭得泣不成聲,指控舉辦比賽的丁姓館長,明明是國際一星拳擊教練、A級國家拳擊教練,還有裁判資格,應該熟知規則,為什麼案發當天,沒有安排任何醫護人員在場,甚至連兒子下場也沒人確認傷勢,導致送醫後死亡。

死者母親:「他們要比賽,必須要有很嚴謹的規範,不能任由這樣子,你看丁教練他是一個這麼有名的裁判,他任由這樣子去比賽,對我們而言我們覺得很不公平,他事後看到我們,他也從來沒有我們道歉啊,他一點誠意都沒有。」

依據國際拳擊總會規則,比賽得配置醫護人員在場,醫師根據體檢合格書評估選手後才能參賽,賽後也要檢查選手的狀態,然而案發當天這一切通通都沒有,孩子的人生才正要開始就落幕,家屬至今仍走不出傷痛,憤而提告要為孩子討回公道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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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拳擊賽#腦死#醫護人員#過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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