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(111)年7月,南投縣草屯鎮發生的「康建生技公司」槍擊案,槍手李鴻淵血洗前公司,釀成4死1重傷的悲劇,此案經一、二審皆被判死刑,近期倖存的董事長賴敏男由其子向李男進行刑事附帶民事求償,總金額約4670多萬,南投地方法院全數判准。
回顧此案,李鴻淵認為其2012年在康建工作期間,在職場上被刁難,害他家破人亡,其10年後,帶著3把手槍回到前公司尋仇,對藝課長劉慶彬、賴敏男胞弟賴鋕卿、女兒賴彥妤、主任張嘉琦等人開槍,導致4人當場斃命,而董事長「牛樟芝之父」賴敏男也遭子彈命中左耳後方,導致其受有頭部槍傷併頭骨破裂及腦出血等傷害。
李男在逃亡21小時後,多次製造斷點乘換交通工具,最後在台中一處養生會館的夾層落網,此案經法院審理,刑事部分,李男一、二審判處3個死刑、1個無期徒刑,合併執行死刑,3個死刑部分,則是「死刑釋憲」,目前最高法院目前正在等憲法法庭釋憲結果。
判決書指出,賴敏男的醫療費用500萬元、看護費用500萬元、交通費用100萬元、增加生活雜支費用300萬元、不能工作損失1000萬元及精神慰撫金1000萬元,合計3400萬元;賴敏男之女賴彥妤死亡支出之喪葬費用200萬元、扶養費用之損失70萬1733元及精神慰撫金1000萬元,合計1270多萬,以上合計請求李鴻淵連帶賠償4670萬1733元。
南投地方法院判李鴻淵應給付賴敏男4670萬1733元,及自民國111年9月28日起至清償日止,按週年利率5%計算之利息,據了解,若李男名下無財產,法院會發給「債權憑證」,待其有財產時,可依憑證追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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