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東2位釋迦農因土地糾紛,長期爭執不下,最終對簿公堂。胡男竟在法庭上控訴蘇姓侵門踏戶,「他到我的地強姦我老婆」,蘇男不滿遭到污衊,損害了他的名譽,遂向胡姓夫妻提告求償41萬元。經法院審理,胡妻證實曾和蘇男在果園野戰,最後法官因此駁回蘇男的求償請求。
根據判決書,胡姓與蘇姓2位釋迦農為釐清土地界線,向法院提起確認土地界址訴訟。沒想到開庭後,胡男卻當庭指控蘇男於2014年經常跑到他的果園性侵他妻子,蘇男憤而對胡氏夫妻提起妨害名譽的訴訟,索賠20萬元。
法官審理時發現,胡男不僅在界址官司出庭時公開指控蘇男性侵,並在果園裡怒罵蘇男是「賊、強盜」「強姦我太太」,胡妻也作證證實被蘇男性侵。然而,蘇男提告損害求償已超過2年時效。
根據胡妻證詞透露,她10幾歲就嫁到夫家,很少外出,蘇男最初會來到田裡與她攀談,雙方認識1個月就上床,並發展婚外情。可是當她決定結束不倫關係,蘇男卻不肯罷休,並以她的性愛影片威脅,如果不繼續交往,就將影片外流。
此外,胡妻指控蘇男曾某次趁她在釋迦園工作時,突然撲向她,由於她奮力反抗才罷手。事後她才跟丈夫透露蘇男曾在田裡企圖性侵她。法官審理後,認為胡妻的證詞並非捏造,雖然胡男指稱蘇男「強姦我太太」的說法並不完全一致,但胡因務農而缺乏法律專業,用語不精準,加上蘇男確曾在胡男的園裡偷採50顆釋迦並因此被判刑2個月,難以認定胡男憑空捏造。因此,法官駁回了蘇男的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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