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(112)年7月14日凌晨2點多,一名釋姓男子「穿著袈裟」,開車到苗栗一處民宅,向林姓男子說要借廁所,結果進到屋內,拿出事先準備的鐮刀,朝林男的兒子頭部砍下去,造成男子大量出血及生理機能嚴重受損,事後釋男遭逮捕,一審判決3年10個月,因其「精神狀況不穩定」,施以監護3年,台中高分院二審,仍其有延長安置必要,裁定再延長安置5個月。
當時穿著袈裟的釋男開車,帶著一把鐮刀,停在苗栗一處民宅,假裝要借廁所,進而進到林男的家,在此之前和林家素未謀面,釋男持鐮刀往林男兒子的房間走,並朝其頭部猛砍,還拿桌上的大理石菸灰缸繼續打人,造承林男頭部外傷合併腦震盪、頭皮開放性傷口等傷,林男父親衝進房門阻擋,釋男趁機開車逃跑。
後續警方趕抵現場,在案發現場扣得鐮刀,後續釋男被逮捕,依涉嫌殺人未遂,一審判決有期徒刑3年10月,但經精神鑑定後,證實其精神狀況不穩定,暫時安置6個月,唯男子的安置將在8月初屆滿,台中高分院二審訊問後,認為釋男有延長安置的必要,裁定再延長安置5個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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