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(22)日上午7時許,在桃園機國際機場,一名70歲鍾姓男子準備飛往上海時,在報到時突然稱託運行李內有「手榴彈」,航空警察接獲通報後,立即趕抵現場,所幸在檢查行李後,沒有找到任何爆裂物;不過警方將依《民用航空法》將男子移送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新台幣一百萬以下罰金。
警方說明,今日上午7時58分許,鍾男在桃園國際機場第二航廈18號報到櫃檯,辦理長榮航空BR712飛往上海登機手續,沒想到卻在報到中,突然自稱托運行李有手榴彈,長榮航空公司立即通報警方到場處置,警方趕抵現場,檢查男子行李,行李內並沒有疑似爆裂物或其他影響飛安物品,同時也強該班機旅客手提、托運行李的安檢。
警方指出,全案依《民用航空法》第105條移送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新台幣一百萬以下罰金。也呼籲民眾,出國切勿以身試法,以免引起恐慌影響機場秩序及危害飛安。另外,昨(21)日高雄小港機場也有一名男子自稱有手榴彈,造成班機延誤2小時,提醒民眾千萬不要開這種「詐」彈玩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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