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便越來越多年輕人持相對開放的性觀念,但仍應該尊重每個人對於「性生活」的意願;基隆一名女大生和男友約定好,在結婚前、打完打HPV疫苗之前,不能有任何「侵入性」的性行為,只能戴套磨蹭,未料男方卻在兩人交往三個多月的時候,趁女友睡著之際違反承諾,事後還發限動詆毀女方,最終被一狀告上法院,依違反意願發生性行為,被判賠30萬元。
根據判決書內容,事件發生在前(2022)年的3月26日,午睡醒來的女大生驚覺「遭到男友性侵」,讓她備感羞辱而心情低落,因為雙方在交往初期就友達成共識,講好在結婚前、在她打完HPV疫苗前,不可以有任何「器官侵入」的性行為。
女大生表示,男友在侵犯自己後,不僅毫無悔意、還發布限時動態散布此事,讓她身心靈遭受極大煎熬,決定提告求償120萬元;對此周姓男大生則坦承,雙方確實有不發生性行為的共識、他也表示尊重,事發當天是自己沒忍住才致違反承諾。
然而面對女友的提告,周男強調事發後女方雖然情緒低落,但在他的安撫下兩人並沒有太多嫌隙、就這樣回歸戀愛生活、並交往了將近一年的時間才分手,期間女方也曾要自己幫忙買情趣用品,認為如果真的因為「滑進去」事件受到打擊,不可能有後續的發展,認為女方是在分手後,不滿他發布的限時動態內容,才會翻舊帳提告,強調事發當下對方沒有反抗、不算強制性交。
法官審酌相關證據發現,周男有針對自己的行為致歉,足見違反女方意願發生關係的行為明確,與是否不滿限動內容並無太大關係,認為即便兩人有相當感情基礎、男方也未使用暴力手段,但仍違反女方意願發生性行為,應賠償30萬撫慰金;全案仍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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