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動保處近日接獲汐止區某寵物用品賣場通報,於開店前發現門口遭人棄置3隻小貓,經查閱監視畫面,當天清晨6點20分,1名頭戴安全帽、手提箱籠的騎士將小貓棄置於賣場門口後離去。由於行為已違反《動物保護法》,後續將找到棄養人並裁罰9萬元,同時沒收飼主的動物,並將行為人列為禁止飼養黑名單。
新北市動保處指出,案經賣場提供棄貓事證,已函請汐止警分局協助追查,發現棄貓人當天清晨駕車停放於賣場附近路旁,為了掩人耳目,還刻意戴安全帽徒步走向賣場門口,趁四下無人時,將裝有小貓之箱籠棄置於賣場門口,目前3隻小貓已帶回動物之家安置,動保處後續以車追人,函請行為人到案說明。
據悉,行為人表示小貓是在自家附近的山區拾獲的浪貓,因家人反對飼養,才送去賣場想供人認養,因時間太早才將貓箱籠放在門口,但行為人無法提供拾獲小貓的確切事證,動保處認定其棄貓行為確實違反《動物保護法》第5條第3項及第29條第1項第1款規定,依據棄養隻數,裁罰新台幣9萬元,沒入動物,並將行為人列為禁止飼養黑名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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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動保處指出,近年來保護動物政策與時俱進,但飼主對於動物保護的基本觀念仍稍顯不足,往往沒有做好飼養準備,導致隨意棄養,可能造成環境危害,未絕育動物四處遊蕩繁殖,導致生態失衡。動保處呼籲所有飼主要善盡管養責任,把寵物當成家人,勿隨意遺棄;若真的無力飼養,也應為寵物尋找新飼主,或依規定送交動物之家,才是善待動物的最佳之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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