屏東一名林姓男子,在潮州一處宮廟,疑似與廟公起了口角,撂了5名同夥,到廟裡直接暴打廟公一頓;同年6月他疑似債務糾紛,偕同友人到潮州一處彩券行,連開兩槍尋仇,兩起案件男子讓身揹3罪,要吃上將近12年的牢飯。
潮州分局偵查副隊長鄭福彬:「因林姓姓男子與蔡姓廟公,因故引發爭執,那林男就找來其他的五人,以凶器去毆打蔡姓廟公,已經由屏東地方法院判處六個人7至10月徒刑不等。」
原來在112年1月,屏東潮州一處宮廟,林姓男子到廟裡拜拜時,疑似遭到廟公規勸歹路不可行,讓他心中不是滋味,先是跟廟公起了口角,還撂了5名同夥,持木棍、槓鈴、鐵棍、鐵管破壞現場物品,暴打廟公,被屏東地方判處7至10個月不等徒刑。但他囂張行徑還有這一起。
員警:「先蹲下,蹲著,手抱頭,手抱頭。」
經常在地方上為非作歹,林姓男子疑似是地方討債集團,同年六月,他搭乘蘇姓友人開的車,在屏東潮州一處彩券行,連開了兩槍,不過第二槍未順利擊發,嚇壞附近民眾,林姓男子疑似是因為債務糾紛,就開槍尋仇。
潮州分局偵查副隊長鄭福彬:「依照槍砲罪與殺人未遂,兩罪送請地檢署偵辦。」
當街開槍尋仇,林姓男子被依殺人未遂判刑5年半,違反槍砲罪也被判5年半,加上他1月份毆打廟公判刑10個月,以一罪一罰計算,林姓男子至少要吃上12年的牢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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