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市一名曾參選台中市長的陳姓婦人,被社區居民指控經常情緒暴走,五月底和社區警衛起衝突,官司還在進行中,但二月她拿鐵鋤猛敲鄰居家鐵門,被告毀損罪嫌的部分,法官判她拘役50天,仍可上訴。
被告陳美妃vs.住戶:「誰要去理你盧秀燕,盧秀燕養的狗,覺得好像被謀殺的感覺,還好那道鐵門擋著。」
今年二月她拿著三叉鐵鋤猛敲鄰居鐵門,不只導致鐵門毀損,還不斷辱罵對方。
而被告恐嚇的部分,檢方當時就認為,陳美妃以咒罵方式表達不滿,無具體加害對方的惡害通知,不構成恐嚇罪,這部分在之前就不起訴了。
里長許秀蓉: 「(原告)她跟我講說,非常無奈,判50天,但他們常常被騷擾,他們覺得苦不堪言,為什麼只判可以易科5萬。」
二月份的案子,現在一審判決出爐,陳美妃仍可上訴,但到了五月底,陳美妃又和社區警衛發生爭執。
被告陳美妃vs.員警:「這一種叫做為民服務的垃圾。」
當時警方趕來,她卻開口辱罵員警,員警上前要依妨害公務逮捕對方,她的兒子也被警方指控涉嫌襲警。兩人被依妨害公務跟傷害罪移送偵辦,案件則還在司法調查中。
里長許秀蓉:「她就罵我嗑藥,嗑到精神不穩,一天到晚FB罵我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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