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南漁會理事長林士傑槍殺案,警方偵辦方向以車追人,而槍手不斷換車製造斷點,第一輛小客車把作案槍枝、衣服全燒光,現在第二輛犯案車也曝光,車身完好,而是車內的方向盤、門把、座椅有潑鹽酸滅證痕跡,警方也證實,第三輛機車也已找到,車身完整。
記者vs.員警:「(從哪拖過來?)已經好多天前了。」
不遠處停放的第一輛犯案小客車,車體嚴重燒毀,事發當天已採證完畢,當時,鑑識小組車找到燃燒過後的汽油罐,嫌犯全身上下的衣服已經換掉,一把火點燃,燒得只剩下鞋底墊,故意製造斷點,隨著案發進入第三天,不只查到兩輛接應的犯案車,第三輛車也找到了,車身完整。
槍手在南區犯案後,開了2.5公里到新建路焚燒棄車,又開了58公里到高雄大樹,第二輛車內潑鹽酸滅證,又換騎機車,一路往南逃,警方目前以車追人,只是查獲的小客車都是使用權利車,查不出車主,沿途又不停製造斷點,傳出屏東當地員警,甚至最南端的恆春地區,都展開搜捕行動。
南市刑大大隊長張文源:「雖然說它是權利車,但是我們仍然會有辦法,找到真的對象,並不是只有那個地方在查,別的地方都有在嚴防,我們包括機場啦,很多的海邊。」
案發進入第三天,警方追車速度能不能趕上槍手逃跑路線,就怕慢慢的抽絲剝繭,主謀早就將一切證據毀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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