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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還我」疑向前女友討錢 四處貼誹謗傳單

記者 郭穎 / 攝影 林隆士 報導
發佈時間:2024/07/07 19:07
最後更新時間:2024/07/07 19:43

分手想討錢,到處發傳單!新北市一名男子,和前女友有金錢糾紛,多次傳訊息威脅挨告,還是不肯收斂,印了大量印有辱罵字眼的傳單,到女方家附近到處張貼、撒在馬路上,附近工廠的新出產鐵門也被貼,最後不只挨告,還要賠償工廠損失。

圖/TVBS

 
藍衣男子拿著一大疊傳單,深夜跑到工廠外頭,到處貼到處撒,另一名黑衣同夥也來幫忙,光是鐵捲門上就被貼了好幾張,這還不夠、來到旁邊繼續貼,已經沒地方再貼還不罷休,馬路上也要撒,白色傳單四處散落,他還是照樣繼續亂撒,還以為是什麼店要開幕,需要這麼大力宣傳,一看才發現。

一共三種不同傳單,都印有一名女子照片,其中一張還寫下恐嚇字眼,原來這兩名男子根本是要來尋仇。

事發在新北市三峽,兩名男子就是來到這個地方,四處亂貼傳單洩憤,原來是其中一人,和前女友有糾紛。

 
顏姓男子和前女友分手後,不滿對方感情處理不當,還和他有金錢上的糾紛,疑似想要討錢,多次傳訊息恐嚇已經被告還不怕,當天越想越氣,印了一堆傳單找鍾姓朋友開車,到對方住家發恐嚇傳單,甚至指名道姓誣陷對方吸毒,四處亂撒替自己出氣。

附近民眾隔天看到,外頭被貼得亂七八糟,電線桿外牆鐵捲門都不放過,還造成工廠損失,氣得報警。

顏姓嫌犯誹謗前女友,被判拘役50天毀損40天,合併拘役70天,很講義氣的鍾姓友人也有罪,誹謗毀損各判20天,合併拘役30天,另外旁邊工廠的全新鐵門上,泡棉膠撕不掉、還被搞到掉漆,通通要他們賠償,想要和前女友討錢,得不償失。

非本案律師黃柏榮:「情侶交往期間所贈送的物品或金錢,除非有特別約定在分手後,或者是有特定條件達成後需要返還,否則的話是很難撤銷,這個贈與在法律上,也沒辦法准許拿回這些贈與物。」

情侶交往期間互贈的禮物或是金錢,只要不是借貸關係,就很難討,但交往期間心甘情願,分手後不甘不願,討錢不成詆毀對方來報仇,恐怕只會讓前女友認為分手的決定,一點都沒錯。
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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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分手#金錢糾紛#傳單#恐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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