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一名20出頭的邱姓女子因婆媳問題,竟對剛出生不久的次子動粗,還把幼子摔到床上,造成男嬰癲癇、水腦等傷害。最高法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,判處邱女2年10月定讞,須入獄。
判決指出,邱女因與同住的婆婆長期相處失和,情緒失控、壓力太大,自2022年3月兒子出生後,多次在住處臥室內對幼子施暴,包括毆打小孩的臉、頭,或將兒子摔到床上,導致兒子頭骨骨折、硬腦膜下出血、傷後腦萎縮、雙側視網膜出血、癲癇及水腦等傷害,直到同年5月3日才將兒子送往林口長庚醫院急診室救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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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審判處邱女2年10月後,邱女上訴主張,自己案發時年僅20歲,年輕識淺之際已生育2子,且因家中經濟是丈夫獨力支撐,生活拮据,又與婆婆相處不睦,屢遭婆婆責罵,加上次子出生時身體狀況不佳,身心長期處於焦慮、憂鬱之中無法宣洩,又沒有發現罹患產後憂鬱症,一時失慮觸法,若服刑,不利2歲長子人格成長,為維護孩子「最佳利益」,希望減刑並宣告緩刑。
二審法官根據被害人後續治療回覆情況,認為邱女犯行嚴重影響被害人未來身心發展,所為惡劣,惟念其素行尚佳,犯後坦承犯行,仍維持一審判決,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處2年10月徒刑,她不服提上訴,最高法院認為,判決認事用法沒有違誤,量刑妥適,駁回上訴,全案定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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