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市一名劉姓男子以「修電腦」作為代號,與相識僅半個月的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,事後甚至還傳訊回味,笑稱「當能妳第一個真榮幸」、「直接開房間比較好」等語,被少女母親一狀告上法院,最終被依法判處2個月有期徒刑;全案可上訴。
根據判決書內容,事件發生在前(2022)年的4月,劉男透過通訊軟體Discord認識一名未滿16歲少女,雙方看對眼後感情迅速升溫,不到半個月就相約在女方家中「修電腦」,趁家中無大人之際,在未違反女方意願的情況下發生性關係。
事後少女母親收到學校通知,得知事情原委後氣的將劉男一狀告上法院;案件審理期間劉男一度否認犯行,直到法官曬出對話紀錄中「修電腦計畫照常進行」、「這麼想做X嗎」、「能當第一個真榮幸」等語,自知難以圓謊的劉男才坦承犯行。
劉男承認與少女以「修電腦」代稱、發生性關係後,法官審酌其無前科紀錄、且素行良好,然而劉男雖表態願意調解、但告訴人(少女母親)卻無調解之意願,最終被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,判處2個月有期徒刑;全案仍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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