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一名13歲少女小美(化名)與家人吵架離家出走,由於身上沒錢在網路上向張男求助,竟被慫恿以每節新台幣3,000元至6,000元下海陪酒坐檯!所幸少女母親透過警方及時尋獲女兒,讓張男的計畫還沒開始就被識破。高雄地院審理後,依違反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》,判處張男有期徒刑3月,得易科罰金,全案可上訴。
根據判決指出,13歲少女小美與家人發生爭執而離家出走,因身上沒錢,轉而向交友軟體認識的網友張男求助,兩人在高雄火車站碰面後前往某商旅投宿,由於小美未成年無法登記住宿資料,張男便以自己的名義登記。
張男看準小美身無分文處境,便建議她下海從事傳播工作,以每節3000到6000元的價格坐檯陪酒。所幸少女母親報警協尋,沒多久小美就被警方找回,張男也因此被告上法庭。
案經法院審理,張男辯稱是小美自願的,法官不採信判定他違反了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》,裁定有期徒刑3個月,可易科罰金,全案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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