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名Youtuber「超哥」黃伯超,去年駕駛藍寶堅尼超跑不慎撞傷李姓男大生,現場以6000元和解。不料,男大生事後卻提告過失傷害,一審時法院判處超哥拘役10日,李男不滿上訴。上月開庭,李男出庭時以「未來喪失打大聯盟機會」為理由,向超哥求償200萬美元(約台幣6441萬餘元)賠償金,2人和解破局,士林地院今(12)日駁回李男上訴。
本案源於去年5月10日晚間9時許,超哥駕駛藍寶堅尼超跑行經北市鄭州路準備左轉西寧北路時,疑因剎車不及,追撞前方剎停的李姓騎士,導致李男當場摔車倒地,超哥當下掏出6000元給對方,雙方達成和解,不料,李男隔天卻持驗傷單報案提告。
一審時,法官依過失傷害罪罪判處超哥拘役10天,可易科罰金1萬元,但李男覺得判太輕,提起上訴並提起附帶民事求償。
雙方到法院談和解時,李男卻稱因為車禍受傷,導致他頸椎退化脊椎側彎,原本有望成為美國職棒大聯盟的明日之星,因此以選手薪水計價,獅子大開口求償200萬美元,最後調解不成立,士林地院今日駁回李男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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