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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訪/上任大挑戰!詐騙成國安問題 警政署長張榮興:從源頭下手

記者 張貴翔 / 攝影 葉志明 報導
發佈時間:2024/06/12 12:06
最後更新時間:2024/06/12 12:15
警政署長張榮興上任就要面臨打詐難題。(圖/葉志明攝)
警政署長張榮興上任就要面臨打詐難題。(圖/葉志明攝)

內政部警政署長張榮興在520總統就職大典後晚上,行政院就發布人事資料,確定由台北市警局長升任警政署長一職。張榮興就職後,首要面對的就是詐騙問題,因就民意調查,有超過40%的民眾對此不滿,新政府積極在詐騙部分推出「打詐新四法」,張榮興也點出關鍵在於詐騙「源頭」的管理。
 
警政署長張榮興說,以目前來說,詐騙仍是屬於高爆發階段,根據調查有40%的民眾對於詐騙案件非常不滿,詐騙手法不外乎是,假檢察官、投資詐騙以及猜猜我是誰,連自己都接過詐騙電話,雖然警方日以繼夜不斷宣導,但效果仍然有限。

 
 
警政署長張榮興表示,有40%民意對於詐騙非常不滿。(圖/葉志明攝)

張榮興指出,打詐成效有限,因為沒有從源頭去防堵,包括投放廣告的Meta、Google這些公司,因為都在國外,所以很多民眾都從這邊接收到詐騙訊息居多,希望可以透過新政府力推的打詐新四法,配合金管會、數發部、法務部等單位配合,約束業者自己可以打造防詐業務。
 
而目前詐騙案件幾乎成了新國安事件!新政府上任後也推打詐新四法,包括《詐騙犯罪防治條例》、《科技偵查及保障法》、《通訊保障及監察法》、《洗錢防治法》目前都在立法院審議中,張榮興也希望讓這可以成為詐騙案件一個有力的打詐利器。

 
 
警政署長張榮興希望打詐新四法可以成為新的打詐執法利器。(圖/葉志明攝)

張榮興也說,如果法案通過後,除了刑期加重以外,也可以從源頭用法律約束業者,包括廣告的投放,身分上的多重確認,業者如不遵守,最高可罰款5億元,這就是第一個對於源頭上的防堵與管理。
 
張榮興表示,第二就是詐騙者的刑事責任加重,不能以最小的成本獲取最高的利潤還沒有任何風險。未來打詐專法過了以後,刑期會由1到7年改成3到10年不等,也會利用科技偵查手法,追回民眾遭騙款項,如無法追回,也可將詐騙集團用贓款購買的豪車、豪宅沒收,來做為被害人的補償。
 
最後張榮興也語重心長地說,我們已經講打詐已經講了這麼多年了,但大部分的民意還是對此不滿,最主要還是沒有堵住那個詐騙源頭,這讓警方心有餘而力不足,希望這一次打詐專法可以盡速通過,讓他們警方打詐不再只是單兵作案,而是跟各部會協力合作防止詐騙案件發生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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