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告
xx
xx
"
"
回到網頁上方

勒斃馬國女大生!陳柏諺上訴求輕判 「看不出悔意」再判無期

記者 潘千詩 報導
發佈時間:2024/06/06 10:18
最後更新時間:2024/06/06 12:03
陳柏諺涉掐斃馬來西亞籍蔡姓女大生。(圖/葉志明攝)
陳柏諺涉掐斃馬來西亞籍蔡姓女大生。(圖/葉志明攝)

31歲陳柏諺前年在台北市士林區犯下馬國女大生命案,一審遭判無期徒刑,褫奪公權終身,他上訴求輕判,且全盤認罪,但高院認為,被告陳柏諺上訴請求從輕量刑無理由,今(25)日駁回上訴,仍判處無期徒刑,褫奪公權終身。可上訴。

檢警調查,陳男於2022年4月在IG上認識馬來西亞籍、就讀銘傳大學的24歲蔡女。同年10月8日陳、蔡開始交往,但相處幾天下來,陳不滿蔡都「只花他的錢」,13日案發當天,2人疑為錢爭吵,陳男一怒之下動手將蔡女勒斃,案發後跑回鶯歌住處服藥輕生。警方獲報後將陳男送醫救治,途中,陳男竟告知員警在士林大東路「掐死了一個女的」,全案因此曝光。

 

士院審理時,陳男從原本警詢稱是為錢殺人改口,辯稱是蔡女有輕生念頭,兩人發生性關係後,蔡女央求他勒頸,勒了4次才斷氣。但一審不採信陳男說法,判處無期徒刑,陳男上訴後,高院日前開庭時,陳男再度坦承警詢時的說法,沒有受逼迫,都出於自己意志,希望法官能從輕量刑,讓他能有自新的機會。

高院表示,因陳柏諺、檢方均就量刑提起上訴,所以僅就原審量刑是否合法、妥適予以審理。合議庭表示,原審量刑時,就陳柏諺的整體人格之判斷、再犯風險評估,兼顧刑罰之應報、一般預防、特別預防都已考慮,量刑尚屬允當。陳柏諺稱,對被害人家屬賠償由「被告家屬籌措」,一廂情願地書寫佛經表示迴向,難認有真誠悔意,僅見因心存企求較輕刑期之僥倖,實無可列為「犯罪後態度」而為刑度減讓之考量,故被告上訴請求從輕量刑,為無理由。
#陳柏諺#馬國女大生命案#高院#無期徒刑#褫奪公權

分享

share

分享

share

連結

share

留言

message

訂閱

img

你可能會喜歡

人氣點閱榜

延伸閱讀

網友回應

其他人都在看

notification icon
感謝您訂閱TVBS,跟上最HOT話題,掌握新聞脈動!

0.3025

0.1539

0.456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