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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限役畢」涉間接歧視 出現就罰150萬

記者 高嘉甫 / 攝影 葉蒼霖 台北 報導
發佈時間:2012/07/20 12:40
最後更新時間:2016/05/16 15:06

過去徵才廣告上,常常看到男性限役畢字眼,造成不少年輕朋友到處碰壁,不過勞委會現在認定,限役畢屬於間接歧視,未來廠商不能再出現這字眼;另外像是性別、婚姻、容貌等等,也一樣都不行,只要被查到最高可開罰150萬。

翻開報紙,徵才廣告上這個徵作業員寫限役畢,這個徵保全也限役畢,連兼職人員、工讀生都要限役畢,這過去企業間對男性徵才的不成文規定,現在被勞委會認定屬於間接歧視,未來可不能再出現。

民眾:「(找工作)應該會比較順利,就是少一個條件。」民眾:「因為有些人他也許想當兵,未必能夠去當兵,這樣是比較公平。」

不用再擔心當兵問題,年輕朋友大多鬆了口氣,因為從現在開始,企業不管是在人力銀行、報紙,還是本身廣告,都不能再有限役畢字眼,若被查到,最高可罰150萬,但業者擔心人用了一半就離開,到時耗費成本又流失人才,還是有反彈聲浪。

勞工局就業安全科科長劉家鴻:「(業者)他可以用說,你可以什麼時候來報到,如果說你不來報到的話,就沒有資格。」

勞工局強調,徵才限制應該與工作相關才有必要,除了役畢外,像是關於性別、婚姻、容貌等字眼,同樣都不行,因此遊樂園業者以刺青做為標準,也算是就業歧視。遊樂園業者:「希望就是說,可以安排其他不會看到刺青的工作,來給他做實習。」

業者解釋,怕影響消費者視覺才婉拒,勞委會大動作取締開罰,不但將低了就業門檻,也算還給男性更公平的職場競爭條件。

#徵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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