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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車司機氣切無法說話!學生誤會下車淋雨走國道 警方要罰了

記者 沈冠勳 報導
發佈時間:2024/05/22 14:58
最後更新時間:2024/05/22 15:02
國3大溪段一排學生淋雨走路肩。(圖/TVBS)
國3大溪段一排學生淋雨走路肩。(圖/TVBS)

昨(21)日傍晚5時許在國道三號某學校學生專車,因為水箱故障熄火,又因司機與學生溝通不良,導致超過30名學生走在國道路肩,路過民眾將畫面拍下來,覺得叫學生再高速公路上走,極其荒謬,此事件也引發網友熱議;國道六隊表示,將通知相關人員到案說明,並依道交條例第33條第3項規定製單告發,最高罰鍰6000元。
 
據了解,桃園市龍潭區的大專院校校方委外某交通公司協助學生通勤,昨日傍晚5時22分在國道3號北向57.9公里大溪路段,警方立即聯繫該車公司黃姓負責人,他表示駕駛有臨時向公司說明車輛水箱故障熄火,當時已向學生表示請學生到校車前方路肩安全處等待,等公司另派專車接送。

 
 
國3大溪段一排學生淋雨走路肩。(圖/TVBS)

不過駕駛因本身患有疾病進行氣切無法說話,導致與學生溝通不良,原本只是讓學生下車到車子前或是草叢等安全處等候,卻讓學生誤會要「下車往前走」,後來車輛重新發動後,趕緊將學生全部接回車上,下交流道後由另一輛接駁車接送至南崁地區,故障校車再回公司進行檢查。黃姓業者強調,已向國道六隊長官說明清楚,至於駕駛則因無法說話導致發生誤會,這部分會向學校說明。
 
國道六隊表示,駕駛違規讓學生下車,依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22條規定,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,不得在指定場所以外之路段裝卸貨物或上下乘客。校車駕駛已違反道交第33條規定,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、快速公路,不遵使用限制、禁止、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,處汽車駕駛人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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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警方#桃園#司機#國道#國道大縱走#路肩#淋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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