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士檢變態書記官「3年偷拍82次21人受害」 懲戒法院判撤職

編輯 蕭達多 報導
發佈時間:2024/05/20 18:39
最後更新時間:2024/05/20 18:39
涉嫌偷拍的林姓書記官。(資料圖/翻攝自Facebook)
涉嫌偷拍的林姓書記官。(資料圖/翻攝自Facebook)

士林地檢署一名林姓男書記官(已停職),涉在署內女廁等偷拍同僚,自2020年1月起逾3年期間,犯行82次、被害人共21名。士院依法判處林男4年徒刑,另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。全案上訴至高院審理中。司法院懲戒法院認全案情節重大,今(20)日判林男撤職、停止任用4年。

據了解,林男服務於士檢任書記官,2023年3月間,檢署內部通報他行徑異常,先行將其調職、取消門禁權限;同月中旬,檢方搜索其住處,扣查硬碟發現當中有女子如廁、裙底影像,還彩色列印出199張紙本收藏,當中不只檢署女同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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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警偵辦後指出,林男自2020年1月至2023年3月間,利用自行購買小型攝影機、手機等工具,竊錄21名女同事私密影像,犯行合計82次。

起訴書痛斥,林嫌本應知法守法,卻漠視他人權利,利用同事間信賴犯罪,造成受害人心理創傷,惡性重大,將依82次犯行、犯意各別建請法院分論併罰,從重量刑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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士院認定,林男涉犯多罪,且被害大多是相識多年同事、親友,造成受害人巨大傷害及社會恐慌,裁定續押。後林男獲保,士院認有逃亡之虞,命今(2024)年1月下旬起為期8個月限制出境。

林男移送懲戒,懲戒法院認全案情節重大、損害政府信譽,有懲戒必要,宣判撤職、停止任用4年。
 

《TVBS》新聞提醒您:
◎未經判決確定,應推定為無罪。


 

《TVBS》提醒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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