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警局松山分局巡官劉維中因涉嫌收賄、包庇位於中山區的7家色情、賭博業者,昨遭台北地檢署約談到案,今(16)日清晨因涉犯《刑法》妨害風化罪、《貪污治罪條例》違背職務收賄罪,諭令50萬元交保,並限制出境出海。
涉嫌妨害風化、貪污行賄的許姓、蔡姓、王姓業者各以20萬、30萬、40萬元交保,另有14名員工各以8萬至1萬不等金額交保,7名員工請回。
台北市議會副議長葉林傳的前、後任主任張翰明、林晴紀疑為色情業股東並涉嫌行賄員警,但檢察官訊後諭知2人請回。
更多新聞:縱放88會館郭哲敏遭監察院糾正 蔡清祥:責成高檢署控管
據了解,檢調獲報,中山區的遊戲場、酒店、按摩店、養生館等7家賭博、色情業者,涉自2009年起按月或年節,每次數萬元至數十萬元行賄當時在中山分局中山二派出所的劉維中,且涉案的部分色情業者股東身分,竟是葉林傳辦公室前、後任主任張翰明、林晴紀。
2021年10月,劉維中派往松山分局任行政組巡官,業者仍按月行賄,經蒐證後,台北地檢署15日指揮調查局北機站、警政署政風室、台北市警局政風室兵分70路搜索松山分局等地,約談劉員、林男、張男及業者共36人到案,其中1名在林森北路按摩店服務的女員工,身分竟是劉姓巡官的女兒。
松山分局表示,全力配合檢警調偵辦,對於員警違法違紀案件,會主動調查,秉持「不掩飾、不護短、不庇縱」態度,以維警譽。
《TVBS》新聞提醒您:
◎未經判決確定,應推定為無罪。
◤日本旅遊必買清單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