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投一名婦人,騎車經過閃燈號誌路口,跟一輛市價1600萬的超跑發生車禍,雖然超跑只有保險桿損毀,但還是被對方求償130萬修車費;但法院審理後發現,超跑行駛路線是閃紅燈,駕駛未依規定停車禮讓,是車禍主要肇事原因,肇責佔了8成,因此婦人只需要賠償另外的2成,130萬修車費,只需要賠26萬。
車禍意外發生後,民眾紛紛站在路邊圍觀,因為跟機車騎士發生車禍的,是車價1600萬元的超跑,雖然撞擊不算嚴重,但車廠估價,車頭保險桿原價200萬元,扣除折舊,光是零件烤漆和工資,向機車騎士索賠130萬。
南投縣交通隊組長李安景:「高級轎車跟婦人的一個相撞事件,結果是未依規定來禮讓,修理費高達130萬左右。」
南投縣交通隊組長李安景:「(超跑行駛)珠生路為閃紅的號誌,駕駛是一個行車未禮讓。」
法院審理時發現,超跑駕駛行駛珠生路,是閃紅燈號誌,應該停車再開,騎機車婦人則是閃黃燈,應該減速通過,因此認定超跑駕駛應該負擔80%肇責,婦人只需負擔20%,130萬維修費只需要賠償26萬,而保險公司表示,路上千萬豪車愈來愈多,民眾擔心遇上高額修車賠償,也能加保超額險,就能避免類似情況發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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