執業律師鄭鴻威被查出,涉擔任詐團「軍師」,還牽線學弟妹們一起助「詐團」脫罪。經台北地檢署發動四波偵查作為,今(13)日依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》指揮犯罪組織、參與犯罪組織、《刑法》非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、《洗錢防制法》洗錢罪嫌起訴。
楊雅涵、李明潔、張作銓、朱一品、林聰豪、黃耕鴻、賴季倉、湯建軒、曾彥鈞、官厚賢、廖瑞銓、陳漢笙、蔡崇聖、鍾璨鴻、李佳玟等15名律師、鄭鴻威助理,實習中的準律師林佳毅、會計師李昊承等人也同樣遭起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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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訴指出,鄭鴻威自2023年起加入暱稱「銀河車隊-美國」的詐團後,負責處理該集團旗下車手遭檢警查獲後的相關法律事務,包含:遭查緝前的防範措施、遭查緝當下與檢警的應對,與遭查緝後,由其自行或指揮安排派案律師擔任落網車手的辯護人,以監視車手是否供出上游成員,藉此取得車手於偵查中的筆錄內容、車手是否遭羈押、扣案贓款數額等資訊,再告知詐團上游控管風險、調派人力及認列虧損。
其中,李昊承被查出,在2023年間提供名下合庫帳戶、虛擬錢包給鄭鴻威,幫鄭收受詐團報酬,同時在8月17日到12月1日為止,將詐團打入的虛擬貨幣兌換為新台幣1270萬餘元,扣除53萬8401元當報酬後,將1216萬6500元轉到鄭鴻威的台新銀行帳戶,協助隱匿犯罪所得,涉嫌洗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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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察官痛批,鄭鴻威迄今僅坦承部分洩密犯行,對於洗錢、組織犯罪仍矢口否認,犯後態度不佳,又其所為已嚴重妨害國家司法對重大犯罪之追訴及處罰,建請從重量處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以上之刑,以儆效尤。
台北地檢署也將涉案律師的不法犯行,另就違反《律師法》、《律師倫理規範》部分簽分「律他」案,於調查後移付律師懲戒委員會追究懲戒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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