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(1)日下午3點50分,在台中市霧峰區發生一起酒駕案件,53歲的賴姓婦人騎機車經過一路口時,準備要停等紅燈時,不慎追撞前方的藍色掀背車,所幸無造成人員傷,後續霧峰警方獲報後,火速趕抵現場,發現賴婦酒測值超標,將其移送法辦。
![汽車後保險桿被機車撞上。(圖/TVBS) 汽車後保險桿被機車撞上。(圖/TVBS)](https://cc.tvbs.com.tw/img/upload/2017/11/09/20171109193947-11b8e8d3.png)
![當時婦人酒駕追撞前車。(圖/TVBS) 當時婦人酒駕追撞前車。(圖/TVBS)](https://cc.tvbs.com.tw/img/upload/2017/11/09/20171109193947-11b8e8d3.png)
霧峰警方到場後,發現賴婦的酒測值達0.77MG/L,已超過法定標準值,全案依《刑法》公共危險罪,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。
霧峰分局說明,除配合市警局每月規劃取締酒後駕車勤務8次以上,另自行增加2至4次,致每月至少1次連續4至5天取締酒後駕車勤務,以發揮防制酒駕執行成效,取締酒後駕車係警方重點交通執法工作,自113年1月1日迄今已取締181件,也呼籲民眾,駕駛人勿酒後心存僥倖駕車,危害到其他用路人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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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飲酒勿開車!飲酒過量,有害健康,請勿酒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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