藝人宥勝去年被女員工指控強吻性騷,上個月開庭,被發現有勾串證人事實,合議庭裁定8萬元交保,如今被害人再遞狀「新事證」,上午宥勝再次來到北院開庭,短短半小時結束,如果事證是雙方和解,有可能被判處緩刑。
藝人宥勝vs 記者:「宥勝今天有打算要和解嗎?今天是要和解嗎?(謝謝。)」
宥勝雙手合十說句謝謝就不再回應,和前幾次開庭時同樣都穿白衣黑褲到場,似乎剪了頭髮但難掩憔悴神情,但原定5月24日宣判,怎麼會在這時間出現北院?原來是告訴人又遞狀陳報新案情。
台北地院上午加開辯論庭傳喚宥勝,短短半小時就結束庭訊,宥勝離開時依舊雙手合十不願多談,辯護律師則指出是否和解,屬於案情的一部分不方便透露。
非本案律師簡大為:「如今被害人所提出的證據,(如果)是和解的證明,就算法院認為被告有罪,仍然可能判處緩刑,那如果他的證據是不利被告,或其他證據可以顯示被告有罪的話,若未和解最高可判處6個月到5年有期徒刑。」
上個月底開庭時宥勝坦承犯行,但被害人律師指控他曾把訴訟資料轉給被害人,檢方認為有教唆串證之虞建請羈押,但合議庭裁定8萬元交保。
原定下個月就要宣判被告再提供新事證,因此法官加開庭還傳喚宥勝,可見事證關鍵可能會影響一審量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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