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在雲林縣虎尾鎮發生一起惡意逼車事件,一輛深色馬自達轎車先對銀色轎車連閃2次大燈,接著切換到內側車道,對前方紅色轎車按喇叭、閃大燈;繼續到紅車前方連續重踩2次剎車後左轉離去,嚇壞當時經過的駕駛,其中一名駕駛氣憤表示:「差點就見上帝」。
遭逼車的車主皆表示,「完全不認識該車」,其中1人說,自己不是雲林人,也不住雲林,當日從北部到雲林洽公,順便觀光,平日也沒有與別人有情感、金錢、結怨關係。後續據了解,該逼車的車輛為租賃車牌。
後續虎尾警方獲報後,火速勘驗影像,表示該車已違反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1項第4款中:「非遇突發狀況,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、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」,可處6000元以上到2萬4000元以下罰款,目前已製單舉發。
虎尾警分局也表示,本分局執法不分周末假期,嚴格取締並舉發違規者,也呼籲民眾勿在道路上逼車,查獲者將嚴懲不貸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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