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吳姓男子和郭姓女友在陽台喝酒,因喝太多發生口角肢體拉扯,路過民眾親眼看到吳男將女友推下樓致重傷。高雄地院審酌郭女為男友說話,且無殺人動機判處無罪。
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,吳男辯稱當時是喝醉和女友爭執,到底有沒有碰到對方也沒印象了;吳男律師也認為,吳男先前沒有暴力傷害行為,且案發後還撥打2通電話給郭女,完全不知道對方已經墜樓,酒測值高達0.99,可見案發時處於酒醉狀態,應無殺人動機及犯意。加上郭女未提出傷害或過失傷害罪告訴,應為不受理判決。
郭女出庭時也為男友說話,證稱當時是攙扶對方遭拒絕推開,進而發生拉扯,過程中自己才不慎被推下樓。她進一步坦承,男友本性善良且憨厚老實,不是故意要推人,整件事只是男友喝到要開第3瓶紅酒被阻止發生口角,最後吵到陽台時發生意外。
合議庭審理後,認為2人是相處和睦、感情融洽的男女朋友,關係匪淺,且過去既無冤仇,吳男也不可能僅因拒絕女友攙扶,萌生殺人之意,因此應無殺人動機。且郭女雖然墜樓重傷,但因未提傷害告訴,據此判決吳男殺人未遂罪無罪。
判決指出,吳男去年8月間凌晨和女友在高雄大寮區住處陽台聊天喝酒,2人喝到凌晨近6時因吳男想再開第3瓶紅酒遭女友以喝太多阻止,進而發生口角。
由於情侶吵架聲音越來越大,恰好附近詹姓民眾準備騎車上班時,直接朝聲音源頭看去,就撞見郭女被吳男從2樓陽台處推下來,並連忙報警呼叫救護車,郭女送醫後全身骨折,所幸經治療撿回一命,吳男則被依殺人未遂等罪送辦。(中央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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