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VBS追蹤報導,1歲女童臻臻礙於3歲以下不得宣布腦死的法令,今年4月因為等不到心臟而病逝,消息一出引起各界重視,腦死判定準則放寬有譜,從3歲以下,放寬到只要是37週足月出生的新生兒,家長同意、兒科、神經科醫師會診,就能進行腦死判定、捐器官,這項「新準則」最快8月底公布,堪稱是臻臻用生命換來的,她的父母聽到消息,五味雜陳。
臻臻媽媽(2012.2.29):「小可愛妳要加油喔,妳要陪媽媽一輩子啊,妳好勇敢喔。」
哄著寶貝女兒,彷彿還在昨天,原本等換心的1歲女童臻臻,加護病房撐了94天,當初礙於法令,3歲以下不得判腦死,苦等不到心臟而病逝,未來這狀況或許不會再重現。
臻臻媽媽:「曾經是被告知的家屬,我們也是很難過,有時候想到這一點,還是會覺得…,唉,不舒服。」
原本已經把屬於臻臻的照片和物品收起來,就怕睹物思人,再回想淚還是止不住,但讓他們欣慰的是,腦死判定未來將放寬到37週足月生的新生兒,只要家長同意,兒科、神經科醫師會診,就能判腦死捐器官,最快8月底衛生署公告。臻臻爸爸:「要用一條生命去…,才會有人重視這些事情。」
也難免家長憤慨,畢竟腦傷的3歲孩童,缺氧耐受力高、恢復力強,醫師就怕誤判腦死,1到3歲幼兒2次臨床測試,間隔拉長到12小時,另外版本放寬到1個月以上嬰兒,觀察時間長達24小時,99年開會兩派意見拉鋸,直到今年2月TVBS獨家報導,各界再度關注,6月底,醫界參考國外做法,終於達成共識放寬腦死判定。
臻臻主治醫師台大心臟外科主任陳益祥:「我們可以為對於小小朋友的捐贈,已經往前踩一步,他們(等器捐孩子)的未來明天,一定會更好的。」
目前還有3名幼童等換心、13名等換肝,這項臻臻用生命換來的「腦死判定新準則」,未來有機會造福更多小生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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