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生在去年8月的台大醫院愛滋器捐案,台北市衛生局懲戒委員會日前做出決議,針對器捐小組前召集人柯文哲、3名肝臟移植醫師、2名腎臟移植醫師、3名肺臟移植醫師,一共9人,認為這事件沒有達到懲戒的標準,最後做出「不懲處」的決議,未來檢調若有新事證,還是不排除再度召開懲戒委員會。
喧騰一時的台大烏龍移植愛滋器捐事件,台北市衛生局懲戒委員會日前開會做出決議,包括台大器捐小組前召集人柯文哲、肝臟移植醫師胡瑞恆、腎臟移植醫師蔡孟昆,以及肺臟移植醫師李章銘等9人,通通不懲處。
北市衛局主秘姜郁美:「所有委員都認為,不適用付懲戒,認為這件事情,應該是制度上缺失的部分。」
整個事件是發生在去年8月,一名愛滋病患過世,家屬在不知情的情況下,捐出器官,雖然檢查出愛滋陽性,卻因為台大醫檢師以及協調師溝通出錯,誤將愛滋器官移植到4名台大病患以及1名成大病患身上,衛生署認為,移植醫師未事前確認,也有疏失,然而台北市衛生局懲戒委員認為,不到懲戒標準,不過有但書。
姜郁美:「所有的案件調查也正在進行,所以也不排除將來有新事證,由地檢署提供到衛生局來的時候,我們會重新召開醫懲會。」
另外9位醫師以及相關醫檢師、協調師,涉及業務過失的部分,就等候續司法調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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