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縱火5死3傷 屋主未用防火建材要賠

記者 陳世明 吳怡玲 新竹 報導
發佈時間:2013/07/16 13:13
最後更新時間:2016/05/16 15:06

去年3月間,新竹市明湖路一處鐵皮屋搭蓋的卡拉OK店,被人縱火,造成5死3傷的慘劇,死者家屬提出民事賠償,法官認為屋主未依規定使用防火材料,反而用易燃的隔音泡棉和非防火地毯等材料隔間裝潢,導致鐵皮屋避難設施不足,屋主應該要負起連帶賠償責任。

熊熊火焰猛烈燃燒,鐵皮屋被燒的面目全非,去年3月中,新竹市一名彭姓男子與人結怨,不滿好友周姓男子不願相挺,於是購買汽油到友人住處縱火,造成5死3傷的慘劇。

消防分隊副隊長林豐洲(2012.03.12):「裡面的監視器看到,疑似有人縱火,用汽油縱火方式,他們從監視器看到,跑出來的時候,屋主本身有被灼傷。」

死者家屬對嫌犯提出民事損害賠償,但法官認為,屋主周志強未依規定使用防火材料,反而用易燃的隔音泡棉,非防火地毯等材料,才會導致嚴重後果,與5人葬身火窟有因果關係,屋主違反建築法,必須與縱火犯彭建源負連帶賠償責任,判決要給付死者徐宗永、田德鎮的家屬殯葬費,分別為26萬元以及16萬元。

周姓屋主:「我也算是被害人,是給人家來放火,並不是因為說裡面電線走火,還是幹麻的,那其實這…我也是覺得莫名其妙。」

因為民法規定,僅有被害人的父母、子女或配偶,才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,兩名死者都是單身,兄弟姊妹等人無法請求精神慰撫金,死者家屬感嘆,一條人命沒了,只賠償喪葬費用,實在有夠冤枉。

#縱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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