施小姐指控,父親車禍當下,肇事的醫師沒有報警,而且還移動父親和機車,破壞現場,加上急診時的檢查報告,也是讓家屬質疑,急診醫師說胸腔X光沒有異樣,但另一張診斷報告,卻有鎖骨骨折和肋骨變形,院方也代為發聲明,表示醫師事後有報案,沒有肇逃,死者的死因也已經由司法介入調查。
死者女兒施小姐:「你是醫師沒有錯,可是就可以不用等警察,做筆錄嗎。」
施小姐提出質疑點,包括車禍當下,吳醫師移動已經受傷的父親,而且還移動父親的機車,另外也沒等警察到場,反而是自己開車載父親到彰濱秀傳醫院急診,指控吳醫師破壞車禍現場,而且送醫後,檢查報告也讓家屬很疑惑。
死者女兒施小姐:「急診室醫師說無異樣,但當天,卻又有一張,說他左手骨折,診斷證明書,有異樣那張,10/8照X光,左手脫臼骨折,但看不到有無內出血。」
施小姐質疑,為什麽院方在檢查後骨折沒告知病患,告知只有擦傷,直到父親在去年10/17,在家突然走路到一半昏倒,失去呼吸心跳,人就走了,而施小姐也批院方,為何不開死亡證明,而是等到驗屍報告出爐。
死者女兒施小姐:「(死亡證明書)1.心因性休克,2.心肌梗塞,3.車禍致死。」
當事醫師統一由院方回應,彰濱秀傳聲明指出,車禍後當事人還有回診兩次,受傷狀況穩定,如果是外傷性出血,包括腹腔內實質器官,例如肝、脾、腎等出血,就會有症狀出現,應該會馬上再次急診,事發當時就有打119到場,醫師判斷無移動危險,為避免延誤就醫,才自行開車送醫,而且隔天就有到派出所報案,肇逃也是不起訴;另外心肌梗塞死亡的原因,因為死者送到加護病房時,家屬有提到父親有使用禁藥,檢驗後也確有陽性反應,案子已經進入司法程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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